? ? ? ?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是由于周圍血中粒細胞的絕對值減少而出現(xiàn)的一組綜合征,。中性粒細胞的絕對值隨年齡而異,在足月新生兒為8×109/L,,早產(chǎn)兒為6×109/L,,生后1~2月低限為2.5×109/L,至1周歲其正常低限為1.5×109/L,,此數(shù)值直至成人期皆作為正常的低限,。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shù)低于(1.8~2.0)×109/L(1800~2000/mm3)稱為粒細胞減少癥;低于(0.5~1.0)×109/L(500~1000/mm3)稱為粒細胞缺乏癥,,常伴有嚴重的難以控制的感染,。起病可急可緩?;颊甙l(fā)生感染的危險性與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減少的時間和減少的速率直接相關,。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是骨髓抑制性放化療最常見的血液學毒性,其減少程度,、持續(xù)時間與患者感染甚至死亡風險直接相關,,對化療藥物相對劑量強度及患者預后產(chǎn)生了不良影響。因此,,預防或治療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是保證足劑量化療或劑量密集化療的根本,。
? ? ? ?用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如紫杉醇、氟尿嘧啶,、吉西他濱等)7~14 d,,中性粒細胞出現(xiàn)低谷,14~21 d中性粒細胞恢復,。應用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如阿霉素,、環(huán)磷酰胺等)10~14 d,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癥,,21~24 d中性粒細胞恢復,。對于接受高風險化療方案的患者,無論治療目的是治愈,、延長生存時間或是改善疾病相關癥狀,,均建議其預防性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對于接受中度風險化療方案的患者,,需評估患者自身風險因素,,自身風險因素包括七方面:1)既往接受過化療或放療;2)曾發(fā)生過持續(xù)的中性粒細胞減少,;3)腫瘤骨髓侵犯,;4)近期有手術史或外傷史;5)肝功能異常;6)腎功能異常;7)年齡>65歲者,。接受全劑量的化療方案,。若患者滿足任意一條引起粒缺風險系數(shù)增加的因素,建議預防性使用G-CSF,。對于低風險的患者,,不予常規(guī)預防性使用G-CSF。若患者正在接受治愈性化療或術后輔助化療,,但存在可能導致死亡的不良預后因素,,也應考慮預防性使用G-CSF。第2次或后續(xù)化療前,,需對既往情況進行評價,,如果既往化療周期中患者發(fā)生過粒缺性發(fā)熱或劑量限制性中性粒細胞減少事件,則考慮預防性使用G-CSF,。
? ? ? ?治療上我國常用G-CSF有兩種,,分別為短效的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rhG-CSF)和長效的聚乙二醇-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PEG-rhG-CSF)。rhG-CSF??5μg/kg,,皮下或靜脈注射,,1次/d,;化療后次日或最長至化療后3~4 d內(nèi)開始使用,,持續(xù)用藥,直至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shù)從最低點恢復至正?;蚪咏K?。PEG-rhG-CSF每周期化療后次日(或最長至化療后3~4 d)皮下注射使用PEG-rhG-CSF,6 mg/次,,每個化療療程(21 d方案)用1次,。目前有II期試驗證明也可用于14 d方案化療后預防,無證據(jù)證明可用于單周方案化療后預防,。同步放化療者不建議使用PEG-rhG-CSF預防,。
? ? ? ?化療期間,患者應每周復查1-2次血常規(guī),,檢測白細胞與中性粒細胞水平,;應告知患者在化療后7-14天自行測量體溫進行監(jiān)測,如發(fā)現(xiàn)粒細胞減少伴發(fā)熱(FN)癥狀需在當?shù)亻T診或入院進行治療,。由于中性粒細胞的減少,,腫瘤患者多有免疫功能受損。 當患者出現(xiàn)FN時,,應當采取防護措施,,注意室內(nèi)通風,保持空氣新鮮,盡量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外出時應當佩戴口罩,;保持口腔衛(wèi)生及皮膚清潔,避免皮膚破損,。 對于白細胞水平過低的患者,,需要預防性隔離,每日對房間進行空氣消毒,。
?
參考文獻:
1.腫瘤放化療相關中性粒細胞減少癥規(guī)范化管理指南[J]中華腫瘤雜志, 2017,39(11) : 868-878
2.Klastersky J,?de Naurois J,?et al. Management?of?febrile neutropaenia: ESMO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Ann Oncol.?2016 Sep;27(suppl 5):v111-v118.